作者:皮亞
2010 / 11 / 28 | |
《明報》 | |
改編原著小說的電影,在香港並不常見,是好的小說太少,還是像《酒徒》(2011)所說一樣,香港電影多數懶得名正言順付版權費而乾脆掛上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就隨便挪用小說情節?今次《酒徒》名正言順改編,無論如何都叫人期待。
人人都懂得說,《酒徒》這類意識流電影,不容易拍。而且故事背景在五、六十年代,單是人物、對白、服裝、場景、道具,全部都要回到過去。那麼又如何回到過去呢?很明顯需要在服裝和美術方面的龐大支出。以小說《酒徒》作為獨立電影題材,的確胸口要掛上勇字牌。
搞獨立電影本來就要勇字當頭,才有機會迸發出令人驚喜的地方。風格這回事,除了金雕玉砌,更多時候都是因為製作費有限而情急智生炮製出來,法國新浪潮導演尚盧高達(Jean-Luc Godard)就是其中例子。所以,製作費可能限制了製作質素,卻不能阻止風格的構成。
電影《酒徒》看上去,又是什麼風格呢?最低限度給人的觀感,就是努力嘗試忠於原著。劉以鬯老師寫在1962年的小說,風格、手法跟書中提到男主角「老劉」協助撰稿的《前衛文學》不遑多讓,全書以第一人稱寫作,每章節主角都酒醉,胡思亂想天花亂墜牢牢騷騷,最後又以酒醒作結,回到現實。現實,當然就是殘酷的了,要不然,老劉這個寫稿佬,又是文學知識分子,就不會終日借酒澆愁,說到底,文字生涯不易過,寫稿寫小說寫劇本,酬勞微薄,這不是六十年代的事,同樣都是今天的事。
影片其中令人印象最深的部分,是拍出中年男主角「劉先生」(書中叫老劉),外受搖筆桿的不穩生活困擾,內受革命戰爭時期槍桿子夢魘纏繞。導演黃國兆是文化人,曾經都是寫稿佬,他對這方面的抒發,特別着力。多番文字插入強調「戰爭、戰爭、戰爭」,這當然是史實,亦是生活的寫照。
其中拍到劉先生一邊搞《前衛文學》一邊轉行寫色情小說《潘金蓮做包租婆》,寫了劇本被走數轉個頭又發現被老友拿去拍了出來,後來電影公司導演才叫人把編劇費送到劉先生家中,他不甘受辱,寧要尊嚴也不要錢,這一段充分反映了他的文人風骨——就算寫色情小說,人家也會把自己當成作者來付稿費,反而像施捨一樣的編劇費就容忍不了。
潦倒文字人,在今天依然可見,網絡時代的來臨,並沒有為以文字為生的人帶來更多機遇,反而文字到處可見,更加一文不值。今天情形大概比起《酒徒》的六十年代更悲涼。
劉以鬯在書中自序寫到,《酒徒》是「寫一個因處於這個苦悶時代而心智不十分平衡的知識分子怎樣用自我虐待的方式去求取繼續生存」,所謂用自我虐待的方式去求取繼續生存,正是「酒佬日記」了,每天借酒澆愁。可惜,影片拍酒醉酒醒,有意識與意識流之間,不太成功,片首有部分超現實場景,很快就相當「寫實」。劉先生不太像酒徒,反而更似個「煙鏟」,每場戲都在吞雲吐霧,甚至其他角色不論男女老少,都要跟劉先生一起抽煙,誓要狠狠的吸個痛快似的,經常煙霧瀰漫,叫人看得唇乾喉嗆。
劉先生是酒佬,又因無錢交租而到處走路,但他總是窮風流,有豔福,一把年紀但女人緣不斷,這些部分就拍得特別有趣吸引。他眼前看到事物,有時像酒醉未醒,每每尤其香豔,雖說寫色情小說對一個文人來說是墮落,但又有誰敢否定,寫色情小說本來就是劉先生的強項,及他所樂於幹的事呢?
戲中他有四段女人緣,每段都像是天賜給他要接受一樣,包租公的十七歲女兒「司馬莉」猶如小野貓,硬要與他來一趟「一樹梨花壓海棠」,這就叫豔福無邊,新人演員郭善珩演出夠開放,這段關係在原著小說描寫得更露骨,現在電影改為輕騷玉腿。劉先生與另一包租婆「王太」的關係,就更曖昧,王太成了他的慾望對象,溫碧霞演這角色表現甚為突出,頗有看頭。
要數發揮機會最多的,是另一獨立女演員蔣祖曼,她一人分飾兩角,兩角截然不同,一個是女扮男裝的文藝青年「麥荷門」,另一身分是年輕的夜總會女郎「楊露」。影片集中拍出劉先生迷戀楊露與肉體關係,文人與妓女,兩者為什麼不能走在一起?這大概是小說的前衛之處。我在想,假如輕改情節,文藝青年與妓女兩個身份,其實真的是同一人,女子對劉先生的迷戀就顯得更有趣了。
窮風流總是逍遙快活叫人看得過癮,但影片和小說一樣,選擇以悲劇為終場,現實和人生難道就是如此?這是否同樣也是文學與電影、藝術與商業的終場?影片開場與結局用上同一鏡頭,首尾呼應,大概亦道出了強烈信息,這亦是電影和小說都叫人省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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