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美筠:香港文學,香港人來資助——回顧香港文學創作環境與資助機制

作者:吳美筠

發表日期:2015 / 03 / 04

藝術範疇:文學

發表平台名稱:評台

發表平台類別:新聞/文化/藝評網站

主題:創作/發表平台的發展 / 文化政策與行政 / 獎項/藝術節/機制/活動評論

 

可能有人聽過這種講法:香港文學的生存和發展一直靠賴資助。這句話理應予以更正和補充:先不說文學界從藝術發展局可申請出版資助這只存在二十年的機制,香港文學,正如大部分藝術,一直以來很大程度上是由文學人/文化藝術工作者資助,才得以延續發展,有今天的成就。我們今天在香港討論資助機制,卻經常讓人倒果為因。

 

早在殖民地時代(五、六十年代),報章副刊有發表連載小說和散文的空間,文學作家採用通俗形式創作連載小說,讓讀者習慣言情、武俠再而接受文學,例如黃谷柳《蝦球傳》在《華商報》刊登,每期一千字左右。事實上,上個世紀中,第一傳媒在商業營利之中,亦能通過走向大眾所樂見的通俗路線而保留了生存空間。看王家衞電影《花樣年華》中梁朝偉飾演的主角余慕雲取典於《酒徒》,觀眾想像寫稿維生的主角,就是當年的劉以鬯影子,可以寫稿維生。劉曾在訪問中表示:當年曾為了維生一天寫十三個專欄,三毫子(三角)可以吃一碗雲吞麵,替《星島晚報》寫一千字稿子,可以賺十元八塊,足足夠吃三十碗雲吞麵來了。對於現在隨時要港幣三十元一碗雲吞麵的文學筆耕者來說,這怎不會匪夷所思?一來未必有這個價,二來報章沒有園地讓文學人發表。

 

八十年代經濟的起飛,報紙能刊載文學作品反而收縮。文學變成象牙塔、學院派文人的遠景。然而,八十年代仍然是香港文學的小揚春,那時期出現很多自資的文學雜誌。詩刊包括:《詩風》(後來部分編輯辦《詩雙月刊》、《詩網絡》)、《小說散文》、《九分壹》詩刊、《秋螢》、《素葉》、《文藝季刊》、《新穗》、《八方》、《文藝雜誌》等,它們不但建立文學雜誌的文人承擔傳統,文學人發現,出版發表以外,辦文學團體連結友好、辦朗誦會研討會、與海外文人結交也十分重要。這是關乎作品的發表,風格的取向。這個時期,民間與大陸、台灣、澳門甚至海外華文文學進行自發的交流,並無官方資助。這些文學雜誌和附帶的文學書以自資(集資)的方式編輯出版,沒有資助,沒有行銷,卻是前仆後繼。

 

如今回顧,香港很多文學作家,都通過這些平台發表作品,香港文學亦因此在文化冰河時期得以發展。所以,我們不必否認,香港文學發展,一直是由文學界資助著。

 

文學人集體發聲

 

港英政府對文學發展一直採取任其自生自滅的態度,既不支援也不消滅。當時支持藝術並擁有場地的是負責包辦食物、衞生、文娛康樂設施的市政局/區域市政局(1986-1999),通過場地資助操控表演藝術的生存空間,以非專業管理專業,操藝術的生殺大權。香港演藝發展局(1982-1994)最初成立,補足演藝界地方不夠,資源不足,有是通過金錢資助推動支持藝術,但始終只集中在演藝方面。當香港一些文人發現港英管治下對文學撥出的資源是最少,曾不斷反映訴求。

 

香港公共圖書館當時由市政局[1]管轄,本來也只辦小量的文學活動(例如:1979年每年暑假辦中文文學周),事實上,圖書館推動廣泛的閱讀,並不特別關注文學閱讀和創作。當時有聲音要求政府撥出資源支持文學。終於在一九八九年八月八日當時的市政局公共圖書館正式辦第一次的文學月會,名為「新詩的發展及欣賞」研討會,在八月二十七日在大會堂低座劇院舉行新詩朗誦會。當時出席朗誦的有:也斯(梁秉鈞)、蔡炎培、鍾玲、葉輝、鄭愁予、飲江、戴天、關夢南、羈魂、羅貴祥、秀實、胡燕青、陳德錦、何達、洛楓及本人共十六位詩人。從此啟動由圖書館主理的文學月會活動,可以說是對文學推動和資助聊勝於無。

 

全球僅有民選藝術代表

 

在回歸前夕,八卦雜誌盛行,有人認為這是香港文學的嚴冬。文圈更愈來愈聲音要求政府資助。一九九三年六月演藝發局資助及委托香港藝術資料及資訊中心(簡稱ARIC,九七前已結束的受資助藝術資料中心)進行一項香港藝術公眾對文康廣播署(RCB,當時負責文娛康樂的部門)的藝術政策的意見調查。其中一章首次有系統地作關於文學藝術的調查。調查指出文學出版不容易,窒礙香港文學的發展,主張政府資助高質素的文學刊物出版,收集及保存香港文學出版,有系統地研究香港文學的歷史,辦文學獎支持本地作家,資助文學作家的出版及海外交流等。

 

最重要是,提出香港藝術局的成立。其後引發香港藝文界的連番爭議,由於同時發生藝文界組織文化連線爭取立法局文化界功能議席的問題,ARIC更是首個獲資助研究藝術局的組成及職能。

 

及後香港藝文界成功爭取藝術發展局的成立,並按業界要求有藝術界別代表通過推選制度,由藝文界選舉產生成為委員。一九九四年成立藝術發展局,包含文學界別。由這段特殊的發展歷史,香港藝文界值得自豪的,是我們能夠在藝術界別有選舉機制,選出藝術界別的代表擔任藝發局委員,香港藝發局是全球唯一一個相類的官方藝術部門有民選代表的。當然在局內的代表性卻因委員人數不足一半。

 

今年民選委員十名,政府委任的委員連同政府部門代表卻有十七名委員,民選委員發揮要影響力,也需要與局內秘書、政府官員及其他委員磨合溝通。可惜以往文學界對推選活動並不熱衷,以致有多屆文學組主席自動當選,缺乏民授基礎,政府在文學政策也不見積極推動,過往資助停留在出版及寫作的層面,時有傾斜,業界多有微詞。擔任委員是義務性質,但會議及相關文件與會務繁多,實在要付上莫大的心力及減損個人創作時間才能應付,大家都覺得,這局事務犠牲的是創作時間,幹的是吃力不討好的事。

 

不讓資助成為陋習

 

我這樣如數家珍的訴說一段有關香港文學的血淚史,是想說明,香港文學的資助是由文學界幾經艱苦爭取回來的,不是嗟來之食。而目前負責藝術資助機制的除了香港藝術發展局,亦包括康文署及民政市務局,但後兩者目前沒有與文學相關的資助機制或計劃。康文署轄下的圖書館的一個小小的活動推廣組目前負責定量的文學活動,主要是兩年一次的文學節,中文文學創作獎及中文文學雙年獎,以及文學月會。這些完全由圖書館管理人員意志所統籌的文學項目,尤其文學獎,幾乎已成為文學人得到公眾所認同的唯一直接官方途徑。

 

藝發局的文學資助(包括出版、寫作、研究、交流等計劃),變成香港文人獲得資助的恒常機遇。資助機制過往也有漏網,例如:李維怡《短衣夜行紀》,藝發局不批資助,由其他出版社出版最終得書獎。鍾國強的《只道尋常》不獲資助,最終奪文學雙年獎。這反映同儕評審(peer assessment)尚可商榷。同儕評審的方法雖具爭議,但資助機制必須公允、公平、明確、具體。

 

去年,新上任的民選委員主張重新檢討資助機制,檢視機制的陋習,剛在年尾廉政公署(ICAC)進行了仔細的檢視,正好配合檢討完善機制。定期更新評審履歷,檢討評審準則及水平,也是讓評審更符合公義(justified)的恒常機制。然而,我們不能否定,藝發局文學資助推動了不少香港本土文學的出版,所資助的雜誌提供了主要的發表平台,補主流媒體的文學失衡。然而,資助機制端視乎來者申請項目的質素,藝發局始終處於被動的角色。

 

另一方面,文學長期受助,不用面對市場的壓力,會否過份依賴資助,障礙引入打入出版市場的策略?而商界資助文學,尤其是文學出版,在香港並不算普遍。近年,商界辦文學活動增加了,由商人資助而成立的紅樓夢小說獎,相信是少見成功的例子。新鴻基地產是少有著力資助文學閱讀的商界機構,去年首辦中學生文學營,更有助培育新一代的創作新星。

 

可是,公眾和政府對香港文學的特性認知不足,除了資助創作、出版、發表平台外,文學閱讀人口建立、資助文學交流、培育文學項目策劃人才、文學出版業的發行與行銷等,也是推動文學發展的重要考量,卻經常為界內人士所忽略。前面的路漫漫兮,吾將上下以求索。

 

本文是作者應台灣《文訊》雜誌社及香港嶺南大學人文學科研究中心之邀請,出席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香港華文小說獎助與補助機制座談會的發言稿整理而成。作者是詩人、藝評人、作家。現任香港藝術發展局民選委員及文學組主席。

 



[1] 回歸後,市政局後來遭殺局,文娛藝術康樂的場地節目主要由康文署負責,而文化藝術由負責民政的民政市務局管理,統籌及監督所有與文化有關的撥款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