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煒森
2014 / 07 / 27 | |
香港獨立媒體網 | |
七月初有報章專題提到藝術場地的人流問題,引述近日中環 PMQ 以 1600 隻紙熊貓引來大批市民觀摩作起點,與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下稱 JCCAC)及牛棚藝術村(下文牛棚)相比,直指兩個空間有欠長遠的文化政策及管理下,導致空間沒有新鮮感,使人流欠佳。對於文化政策的短視早有諸多討論,不贅多談,然而,將人流觀眾視為單一指標與內容的思維,卻似乎流於片面。回顧近年報章副刊版報道,將藝術場地的成效效益跟觀眾人流直接掛勾的題材總會周而復始,座落城中舊區的 JCCAC 更是首當其衝。而問題的核心在於大眾如何看這類藝術中心,而人流就是否衡量中心成效的有力指標?更引伸到我們經常提及的創意產業到底所謂何事,它是純粹為了帶動經濟效益而設?是文化商品化,還是商品文化化?
先集中討論藝術村/中心的定位問題,如果指宣傳不足導致人流稀少,兩者固然有關,但亦吊詭地是個頗一廂情願的想法,因藝術中心背後還有千絲萬縷的因素影響人流,包括地區、藝術中心的性質,提供節目的類型與質素、大眾喜好等來決定。人流層面包括特定或無意向的觀眾群、遊人、消費者等,而觀眾或遊人也不至低質到像蠻牛般單靠宣傳就會一窩蜂地盲目湧到藝術場所去。當然,人流還是大眾及管理層關心的議題,不論是銷售創意產品,還是藝術展覽或劇場演出,也需透過受眾才得以成立。從表面來看,人流也是最顯而易見用來衡量文化藝術好壞的「業績」之一,但這種衡量方式只是將藝術中心視作產業來看待,其實,藝術中心與藝術村的運作及所扮演的角色並不一樣,只是香港沒明顯細分,誠然藝術中心也不是純粹用作展覽演出或透過創意產業生財的地方,它更提供穩定的創作空間予藝團及藝術家作生產及交流之用,亦可讓創作單位能透過創作聯繫社區,而這些成效往往難以用具體顯眼的業績能表達出來。
在政府一貫政策下,讓文化藝術「活化」古蹟似乎是一個最理所當然的處理方法,PMQ 與牛棚也同屬歷史建築。然而,PMQ、JCCAC 及牛棚三者在地理因素、性質與定位並不相同,前者打正旗號讓「創意產業」者入內開業,打造成中高檔的文化休閑熱點,人流固然是重點,後兩者著重於提供平台予藝團及藝術工作者,單論人流來對比並不公允。首先,地埋因素乃非戰之罪,它直接影響其人流量,JCCAC 與牛棚皆透過活化建築而介入到舊區去,然而那些區域的特質就集中在居住或車房作業上,換言之,觀眾或遊人絕大部分也需特意前往。而作為坐落社區的藝術中心,區內市民同樣自由地享有藝術中心的使用權利,包括休憩或作為通道,若假設所有在內的人士都應以參觀消費為目的,則是個大錯特錯的想法。同理,如果我們硬要認為增加人流是「大道理」,那除非我們忍著良心銳意趕走原有社區生態,將之改造成現時所謂的文化休閒區。
雖說人流不是作為衡量藝術中心的單一條件,但也難掩文化政策與管理上使 JCCAC 與牛棚失利。回看牛棚的命途也頗坎坷,因早期產業署以非文化政策的管理,旨在安置當年油街藝術村用戶如藝術空間、劇場及藝術工作者,當年並不鼓勵對外開放,到 09 年才轉手發展局,惜不對外開放的印象早已定位,對不熟悉文化藝術的人來說,早成為區內的神秘地帶。JCCAC 則走多元的發展路向,包括出租單位作為中小藝團辦公室、藝術家工作室、劇場,藉此協助(新晉)創作人才與推動文藝發展,亦集文化休閒中的精品設計小店、展覽場地、食肆於一身。但這種集藝術中心、創意產業與藝術村的取向,並使用全面對外開放的方式,使中心定位變得迷糊失焦。不像灣仔的香港藝術中心下層為藝術中心上層為團體辦公室,JCCAC 將創意工業店鋪與工作室作混合式配置,一方面藝團與工作室追求穩定的工作環境,我們亦不能苛求有其他正職在身的藝術工作者能集中開放,這情況使遊人誤以為中心十室九空;另一方面,小店凋零散落缺乏凝聚力而變得無所適從;加上中心畫廊以開放政策讓任何人都能參展,由學校展覽到當代攝影也無任歡迎,使畫廊欠缺應有的個性;而透過展覽、演出所招來的觀眾,往往不是創意小店的主要客源,因而中心不得靠如煙花般的市集來吸納人流,但過於頻繁的事件與展演 (event / happening) 最終只會帶來反效果。前設上的失誤,使 JCCAC 有點「四不像」,遊人的期望也因此出現落差。
實際上, JCCAC 與牛棚雖不是發源地,但多年來卻盛載了不少中流砥柱的當代藝術空間與藝團持續發展,包括牛棚的錄像太奇、1A space , JCCAC 亦有光影作坊、香港版畫工作室等,這些藝術空間對於香港藝術的發展不容置疑,可見藝術村的個性實際是由藝術家自主的藝團與工作室從靈活的文化累積中所付予,而非管理機構空降式管理。回看報章或遊人的反應,可見大眾將藝術中心的理解不算清晰。然而,大眾對創意產業的理解,亦似乎屬於銷售精品、設計等商品化,或是商品文化化的想像中。如果將人流觀眾視作單一指標而對管理層構成壓力,恐怕只會迫使藝術中心愈趨領匯式管理,即是從管理與限制中使場地保持定期的流動性,例如透過不停更替租戶、控制工作室的類型、噱頭多於內容的展覽來換取「新鮮感」與人流,這對於藝文工作者來說絕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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