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逸夫師承何處

作者:蒲鋒

發表日期:2014 / 01 / 13

藝術範疇:電影

發表平台名稱:《明報》

發表平台類別:報刊

主題:美學發展 / 香港原創/新作/藝術家或作家評論

 

邵逸夫既曾是雄霸一時的邵氏兄弟電影公司老闆,又曾長期是無綫電視的董事局主席,一般人都把他在電影和電視的成就並舉,其實他在電影和電視的成就和地位是不同的。

 

邵逸夫是在1980 年才成為無綫電視的最大股東和董事局主席,而那時無綫在電視業早已建立了10 多年的領導地位。從這個角度看,他只是無綫的守成之主。但是邵氏公司1960 年代在電影上的業績,卻是憑着他的雄心魄力開創出來。他曾以一個製片家的身分,對香港電影的進步起着開拓領導的作用。

 

希望中國電影在國際上爭光


邵逸夫1960 年代的製片家成功的最重要因素,是把電影當作一門生意,而且是一門大生意來做。這個看似最普通不過的道理,卻偏偏不是五六十年代其他大公司所有的。香港戰後首先出現的大片廠是李祖永的永華影業公司,永華創立時資金充裕,成立時的規模是香港以至中國歷來最大的,器材都是美國運來,包括極之先進的投影機。出品過《國魂》(1948)、《清宮秘史》(1948)等大製作。但老闆李祖永本身不是拍電影出身,而是由於家族有錢,希望中國電影在國際上爭光。結果隨着1949年後失去家族資產的支持,而他又不懂電影公司的管理和商業運作,永華片場遂逐漸萎縮以至轉讓。在邵逸夫來港之前,主導的大片廠則是陸運濤領導的電懋製片廠。來自星馬的陸運濤家族產業比當時的邵氏更為雄厚,電懋公司曾經有極輝煌的業績和成就,比由邵邨人主理製片的邵氏父子公司在業務更成功。但電懋僅是陸氏眾多家族業務之一,陸運濤把電影視為興趣或副業更多一點,所以當邵逸夫1957 年由南洋赴港,以巨額資金親自督師,在清水灣買地興建龐大的邵氏影城,邵氏的業績便迅即蓋過電懋,隨着陸運濤1964 年空難逝世,無心戀戰的電懋∕國泰公司便更加江河日下。1963年,邵氏最具票房價值的導演李翰祥赴台灣組織國聯公司,曾是邵氏地位潛在的挑戰者。國聯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李翰祥雖是當時商業上最成功的導演,但他仍是一個藝術家,這並不等於他是一個成功的電影商人或製片家。國聯結果在經營上失敗。李翰祥最終回到邵氏繼續其導演生涯。結果真正能挑戰到邵氏地位的,是1970 年代同樣把電影當作大生意來搞的嘉禾公司。

 

趣味保守的小市民觀眾?


邵逸夫把電影當作生意來搞,既是其家族傳統,也與他個人經歷緊緊結合。由他兄長邵醉翁與三兄弟(邨人、仁枚、逸夫)在1920 年代上海開辦天一影片公司開始,其出品便不是以藝術創新、技術出眾而著稱。他們愛拍傳統民間故事,吸收的是趣味保守的小市民觀眾。這樣純然的商業路線,在當年雖然也聲譽不佳,卻在生意上一直能維持重要地位,財政一直比更有名的聯華和明星公司健全。邵逸夫自己更是在1928 年,僅是一個20 歲的青年時,便親赴南洋與三哥仁枚一同開拓天一在南洋的發行。到他1957 年赴港重整邵氏的製片業務時,他已從當年的由零開始而在南洋建立了100 多家影院的龐大發行網,身具30 年成功的電影發行經驗,對電影的商業運作有着深刻的個人認識。當然,以當時情况要搞大生意,除了要有「大想頭」,更要有大資金和大市場,邵氏在星馬的龐大發行網絡,令到這兩方面一點都不缺。尤其值得留意的,是邵氏影片雖然在香港生產,它的目標市場卻遠不止於香港,東南亞市場的重要性絕不下於香港。

 

邵逸夫的發行經驗,對於培養他的識見相信也很重要。電影發行的重要工作就是看電影,李翰祥和張徹都曾經回憶過,邵逸夫已把看電影視為一種習慣,可以一天看數部電影,而且恆常如此。看的電影也很廣泛,不單止看香港或中國的電影,世界各地的電影都看。我們見到在黃梅調盛行時,他會有膽識轉而為拍武俠片和動作片作大量投資(買馬匹、訓練明星學武打),這非對世界電影有認識、對潛在市場具洞見不可。而在邵逸夫搞大生意的氣魄和在邵氏公司的帶領下,1960 年代的香港電影有着長足的進步,特別在技術上,像彩色寬銀幕電影的攝製、本地彩色冲印的建立、創新的動作處理,邵氏都往往開其端並且質素做得最好。

 

邵氏的其中一個成功之道是不好高騖遠,模仿的對象不是遠在美國的荷李活,而是亞洲已進入世界先進之林的日本。

 

邵氏如何學習日本


聘請日本導演、攝影師和特技人員來港工作,再從他們身上學習,又或者看日本片學習技巧甚至抄襲故事,是1960 年代邵氏不斷進步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而邵逸夫帶領下邵氏的「彩色武俠新世紀」,也開啟了未來香港長達數十年的動作片潮流。這一切都與離不開邵逸夫作為製片家的魄力和識見。但從一個更廣闊的電影文化角度看,邵逸夫這種電影就是生意的角度和眼界,也有它的限制。邵氏公司對投資電影藝術有探索的影片,是完全不會動心的。龍剛曾向邵氏推薦完成了《董夫人》後的唐書璇,邵逸夫沒有接納。邱剛健嘗試為邵氏執導《我為情狂》,也是拍了一天由於手法太新而立即被放棄。即使從商業角度的創新也只能在一定限度,特別在1960 年代後期1970 年代初,邵氏在影壇獨大之時。當它在市場上佔了絕對優勢,對發掘人才,用適當條件滿足人才的意欲便會大為缺乏。最著名的例子,當然是李小龍接觸邵氏被拒而不納。另外,許冠文原是邵氏發掘,但其條件無法獲得滿足而離去。假如1960 年代還是只有邵氏一家大公司,相信李小龍和許冠文對電影橫空出世的衝擊和貢獻都不會出現。

 

(標題為編輯所擬,原題「電影大亨邵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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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對象:邵逸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