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騎術表演跟莫扎特安魂曲crossover

作者:劉志剛

發表日期:2017 / 10

藝術範疇:音樂

發表平台名稱:《art plus》

發表平台類別:報刊

主題:美學發展 / 跨媒介藝術的嘗試

 

演藝表演Crossover未必是賣座靈丹,但說它是潮流,應該不會反對嗎?個人喜歡的「優人神鼓」,演出糅合了東方傳統武術、擊鼓、民間戲曲、宗教科儀、劇場(包括燈光、多媒體投影)等元素。

 

誘使我為文的,卻是看了另外一項Crossover:西洋古典音樂與騎術的同步表演(我看的是藍光碟,今年1月在Salzburg的錄影,不是現場)。讓我思考:怎樣的演藝表演Crossover行得通,怎樣的行不通?與及為什麼。

 

先不談馬術,講歌劇。歌劇是早被接納、受歡迎的表演形式,但近代至二次大戰,理查.史特勞斯最後一齣歌劇《隨想曲》(Capriccio)不講國仇家恨,而是探索歌劇創作的一個基本問題,即文本與音樂之間的關係——哪個較重要。其實他26年前譜寫Ariadne auf Naxos時,已渉及這命題(甫開場,「作曲家」擔心他的藝術會否被受落);但在《隨想曲》裡,它成了故事的核心,「三角戀」是一條支線。故事是這樣的:在女伯爵的沙龍裡,她的兩位追求者 - 詩人奧利維爾和作曲家弗拉芒德 - 爭論不休:“首先是文字,然後才是音樂”,“不,首先是音樂,然後是歌詞”,“音樂喚醒了感覺,需要用文字表達”,“音樂把你帶往的領域,是思考無法滲透進去的”……

 

女伯爵叫這兩個她都喜歡的男子,用這個爭論去合作寫一齣新作。詩人奧利維爾和作曲家都同意讓女伯爵做決定。這語帶雙關:她既要「決定」文本與音樂哪個重要些,也須選定一個男人。

 

在《隨想曲》裡有兩個有趣小角色,不是對劇場運作熟透的創作人是寫不出來的。劇場經理(impresario)跳出來說,文字與音樂都不及他所提供的一切;他才是把節目放在舞台上並招待公眾的人物。(他的講法夠諷刺:歌劇的弊病是樂團太大聲了,於是歌手們惟有尖叫,所以沒有人能聽到他們唱的字!)提詞員也打諢插科說他才是最重要的,因為若沒有他,歌手們根本唱不下去!

 

回到正題。女伯爵認為,文本與音樂是歌劇裡不能分割的成份。至於擇偶,到劇終她仍舉棋不定。《隨想曲》雖不是最流行的史特勞斯歌劇,但它迷人地總結了這德國才子真正關心的事:生活、音樂和戲劇。

 

今人一般不會視歌劇是「文學與詩歌跟音樂、戲劇的crossover」,因為它們在這種表演形式裡,已經融合得相當徹底了。我們可否依樣說「舞蹈與音樂已經徹底融合了」呢?

 

你看過無音樂的舞蹈演出嗎?那不普及,但的確存在那樣的表演方式。所以「舞蹈演出不能沒有音樂」這話是會受挑戰的。而自從有了聲音錄播的電子器材之後,「有音樂的舞蹈」又可以分為「現場伴奏」與「播放聲帶」兩種。在筆者的觀念裡,有現場伴奏的舞蹈演出才屬於crossover,因演出時,舞蹈與音樂是互相補足的。舞蹈演員和伴奏的音樂家之間應該相互理解,和諧地協調,演出方會成功。雖然「伴奏」一詞暗指音樂家處於從屬地位,但從技術或編舞的角度來看,音樂作品決定了舞蹈作品走向。它不但給予了舞者節拍(beats),旋律的形態決定肢體動作的序列,就好像歌詞對於一首歌是喜是悲起决定性的作用。[雖然編舞家可以故意跟音樂「對着幹」,但那是題外話]

 

為什麼跟(古典)音樂crossover的其他藝術,以舞蹈(尤其芭蕾)為主,而不是譬如說繪畫、雕塑呢?有這樣的說法:舞者須通過風格化的肢體動作和面部表情去詮釋編舞,讓舞蹈實時(real time)「發生」;正如演奏家通過雙手動作(奏管樂器的還要吹氣)去詮釋樂譜,讓音樂實時「發生」一樣。「藝術」只是在表演者身體運動時出現。當他們的身體停止動作,就「沒有」了。這跟畫家、雕刻家在勞動完之後,一件固定的藝術成品就「有」了,恰恰相反。這個解釋站得住脚。

 

於是,我們有許多偉大的芭蕾,由天才編舞家編舞,天才作曲家譜曲。不談它們,近代時興將「不是芭蕾」的古典音樂,加以編舞,成為一台表演。例子很多,以下列出的,全部可以在YouTube收看:

 

韓德爾「彌賽亞」及柯爾夫「布蘭詩歌」/波爾多國立歌劇院芭蕾舞團

 

莫扎特「大彌撒」/萊比錫布業大樓芭蕾舞團

 

巴赫第51號清唱劇及貝多芬第九交響曲「合唱」/洛桑Béjart芭蕾舞團(後者由梅塔指揮)

 

巴赫 St Matthew Passion/漢堡芭蕾舞團

 

另有將多首不同的巴赫作品拼湊起來編舞的`J.S. Bach - H. Spoerli Zurcher Ballett'(由Minkowski指揮)

 

上述演出,歸納各國的輿論,應該說都是成功的。呼應文首的命題,這樣的crossover是行得通的。音樂越是抽象(沒有人唱的比有歌詞的音樂抽象),便越是成功。原因不辯自明:有歌詞,則每個觀眾都會看重編舞是否脗合歌詞,會不會有違和感。顯然,編舞家較容易被挑剔。拿巴赫任何一個「給小提琴獨奏的組曲與奏鳴曲」樂章去編舞,天空便寬闊得多了。

 

Bartabas是個非一般的編舞家,他編舞給馬匹去「跳」。他曾率領自己的Zingaro 馬術劇場在2008年的香港藝術節獻技。記得當時是用吉卜賽做主題,充滿「血汗淚」的音樂配合人馬合一的spectacle,頗受佳評。如果你登入他的網站,會發現那是一盤大生意;人們可以預訂看表演甚至在Bartabas的物業內住宿。

 

作為騎術表演團,騎士們對馬匹的操控當然要入化境,騎士們本身也要「有賣相」。。馬靚人靚,賞心悅目。Bartabas也很喜歡運用古典音樂,但當然只是播錄音。從網上trailer聽到,他傾向使用巴羅克音樂。這不是偶然的。巴羅克音樂不像馬勒,隨時會轉tempo;一個樂章裡的節奏從一而終,有利編舞。它表達情感的「方式」沒有浪漫派的激烈(平均而言),這對於馬匹表演或許較適宜。總之,這樣子的crossover也是行得通的。

 

到Bartabas接受酷愛馬匹的「古樂指揮」Marc Minkowski的邀請,一齊表演莫扎特的鉅著「安魂曲」時,似乎暴露了弱點。如果你不知道這首是「死人彌撒」還好些,若你已知,甚至對Mozart Requiem每句的意思瞭如指掌,也許你一邊觀看、腦袋出現一堆問號:那些馬匹不停繞場兜圈/走圖形(patterns)/沿地自轉,與文本與音樂之間有甚麼關係?個別妞兒養眼,但「色相」應與安魂曲無關吧?

 

怪不得馬兒的。牠們可以兜圈、慢行、gallop,但廣義狹義的「舞蹈」牠們都無能為力。Bartabas為騎士的編舞又只能是上半身的。動作的層次,又跟馬雲在阿里巴巴週年派對出場的「攞姿勢」差不多。所以這台表演絶不耐看,但不應抹煞古樂隊Musiciens du Louvre與薩爾茲堡巴赫合唱團的功勞。

 

節目一開始是莫扎特的Miserere。一名男性騎士要他的黑馬不停沿地自轉,自己就將汗衫扯高蓋着頭部,雙手舉高之餘是有舞蹈動作的。接着演的韓德爾為Caroline皇后寫的葬禮音樂選段(僅兩分鐘多一點),沒有摻合馬術。然後直入Mozart「安魂曲」。一開始的Introitus,Bartabas居然安排馬兒背負著「死人」進場(騎士扮的)!這是不是太形而下了些?

 

為避免單調,Bartabas安排合唱團成員某個時刻站到沙地上唱,但其實跟馬匹並沒有真正互動。也有搞怪時刻,例如3K黨那樣的高尖帽跟正在發生的音樂和唱詞是沾不上邊的。「骷髏人騎馬」實際是女騎士跟在馬屁股後面,操控馬匹;看了要忍笑。我的審美跟當時的報章評論大不同,例如Kronenzeitung讚它是訴諸所有感官的安魂曲,我就說Bartabas平庸的stage direction和編舞根本襯不起這首偉大的音樂。Minkowski的藝術要比Bartabas高得多,他之所以會「同意」這台表演,唯一合理的解釋是,他太愛馬匹了!Minkowski站到沙地指揮,享受馬兒在他面前掠過的每一刻;那陣風,馬的氣味!